作者:金剛,沈坤榮
摘要:已有研究認為當前中國環境治理收效甚微,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消極執行中央政府的環境政策,相對忽視了地方政府在環境治理政策上的自主行為。深入探究地方自主性環境治理政策演進的內在機制,對于破解環境治理難題具有重要意義。本文以河長制這一地方自主性水污染治理政策為研究對象,將2004—2010年手工整理的河長制演進數據、地級市官員數據與國控斷面水質監測數據進行匹配,從地方官員年齡角度,研究河長制演進的官員激勵機制。研究發現:地方官員年齡與河長制推行概率呈正相關關系。隨著地方官員年齡的增長,晉升概率的下降,污染的邊際回報也隨之降低,但在中央政府加強環境事件問責的背景下,潛在懲罰成本卻不斷增加,從而使年長的地方官員更有動力推行河長制政策,以避免潛在的懲罰成本。因此,加大官員晉升考核中的環境指標權重,并將環境違規問責常態化是破解地方環境治理難題的不二法門。
發文機構:南京大學經濟學院 南京大學商學院
關鍵詞:官員激勵官員年齡河長制水污染Incentives for OfficialsOfficials AgeRiver Chief SystemWater Pollution
分類號: F062.2[經濟管理—政治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