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紅建,湯泰劼,宋獻中
摘要:本文選擇2000-2014年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以環境投資衡量企業環境治理力度,實證檢驗了省級官員任期考核與五年規劃目標考核對企業環境治理的影響。研究發現:企業環境投資整體上呈現顯著的五年規劃周期性規律,而官員任期周期性規律不顯著。進一步檢驗發現:隨著中央明確將“環境績效”納入地方政府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后,企業環境投資的官員任期周期性規律開始變得顯著,而五年規劃周期性規律則變得不顯著,兩者表現為一種“替代關系”。機制檢驗還發現:整體環保補貼與排污費用征收均呈現顯著的五年規劃周期性規律,且當官員任期考核在五年規劃目標考核之前時,其對企業環境治理作用更強。以上研究結論表明,將官員任期與五年規劃兩者綜合考慮,加大環境考核力度將有助于從頂層制度設計上改善區域環境治理績效。
發文機構:暨南大學管理學院
關鍵詞:五年規劃目標考核任期考核企業環境治理Five-Year Plan, Target Assessment, Officials' Tenure Evaluation,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分類號: F124.5[經濟管理—世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