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桂元
摘要:在“多規合一”發展背景下,中辦與國辦制定政策法規,要求 各地區在進行國土空間規劃時,實施“雙評價”,其一是資源環境承 載力評價,其二是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在實際規劃工作中,前 者可提供有效參考資料,提高規劃決策的科學性及合理性。但在理 論研究方面,仍存在邏輯問題,影響評價的應用。
發文機構:邯鄲市恒達地理信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關鍵詞: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國土空間規劃
分類號: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