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賴世剛,韓昊英,周銘宏
摘要:中國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行物權法與2008年第十七屆三中全會施行的農村政策,對中國實行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帶來重大的沖擊,由原本的集權城市規劃轉變為由市場經濟主導。其對財產權的平等保護及公平競爭賦予了法律的保障,更能確保土地使用權者的權利,財產權更加明確地被界定出來,新的權利因為新的經濟力量而產生。其中當農業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使用時,土地的財產權將從較低的農業土地產權,轉變成與房地產開發結合成高價的城市土地產權,使得大量的財產權流入公共領域之中,對社會產生重大沖擊。制度的轉變是為了減少交易成本,促進市場交易,但由于中國相關法令與措施并不完善,反而造成社會對立,以及不必要的社會外部性成本,于是制度的轉變反而不利弱勢之農民,造成當前中國三農問題嚴重。就此,本研究針對中國土地一級市場導入財產權經濟分析概念,分析土地一級市場制度出現的問題,使土地可以透過供需曲線加以分析,但供需分析中原先X軸的土地數量,應改為土地財產權的數量,此轉變使土地變的像一般財貨一樣,可以在市場上移動且改變數量。透過土地一級市場的供需分析,了解中國土地一級市場受到土地征收補償制度、農業土地移轉制度、土地一級市場交易機制與房地市場政策制度的影響,而其中又以土地征收補償制度的影響最大。
發文機構: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浙江大學土地管理系 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
關鍵詞:物權法財產權公共領域價格控制制度交易成本
分類號: F2[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