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延吉,朱春武,秦波
摘要:既有犯罪地理研究存在"重犯罪數量、輕犯罪危害""多橫向分析、少縱向分析""求本地影響、棄空間依賴"等局限。為此,論文利用2012-2017年北京刑事案件、興趣點、道路網等3期面板數據,以個案刑罰結果衡量其社會危害性,探究犯罪發生數量與危害程度的空間結構,厘清建成環境對兩者的影響異同。研究表明:①犯罪數量與危害均呈集中集聚格局,但犯罪危害的集中程度高于數量、集聚程度低于數量、穩定程度相對偏弱。②如防衛空間理論所言,高強度土地利用、多樣化城市功能、通達的次干道支路網、鄰近誘發地都對犯罪數量和危害發揮正向作用,后者所受影響更大。③建成環境的上述影響大多存在空間依賴,3D維度和商業場所具有集聚溢出效應,管制較嚴的教育科研機構、公園廣場、旅館、公交站、停車場、居民區表現出內低外高式的空間競爭效應。
發文機構:福州大學建筑與城鄉規劃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城市規劃與管理系
關鍵詞:犯罪地理犯罪危害建成環境縱向研究北京criminal geographycrime harmbuilt environmentlongitudinal researchBeijing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