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可,張志峰,馬紅偉,楊正先,索安寧
摘要:海洋功能區劃是海域法確定的海域開發利用的重要依據。本文針對海域開發利用管理的技術需求,采用專家咨詢法,確定海域使用分類8個一級類型所包含的30個二級類型的資源耗用系數,構建了海域開發利用強度指數及海域開發利用評價標準,以此為基礎形成了基于海洋功能區劃的海域開發利用承載力指數,并以津冀海域為例開展了實證評價研究。結果表明:1以海洋功能區劃為依據的海域開發利用承載力評價方法可客觀地揭示海域開發利用承載力程度。2津冀海域的曹妃甸海域、天津濱海新區海域和黃驊海域開發利用承載力指數分別達到10.30、13.87和10.30,處于承載力較高狀態;昌黎海域開發利用承載力指數為7.61,處于承載力適中狀態;其余的秦皇島市區、撫寧縣、樂亭縣、灤南縣和豐南區海域開發利用承載力指數都小于5.0,處于承載力較低狀態。
發文機構: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 國家海洋局海域管理技術重點實驗室
關鍵詞:海域開發利用承載力海洋功能區劃評價津冀海域marine exploitationcarrying capacitymarine functional zoneassessmentTianjin-Hebei coastal area
分類號: P74[天文地球—海洋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