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翠梅,徐華清,蘇明山
摘要:溫室氣體清單反映了溫室氣體排放和吸收的狀況,是制定與衡量應對氣候變化政策和措施的基礎。雖然聯合國規定了國家清單采用生產者責任方法編制,但很多研究認為該方法存在"碳泄漏",容易造成發達國家轉移減排責任等問題,并提出了其他清單編制方法。本文對已有的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方法研究進行了總結,將其歸納為3大類:生產者責任方法、消費者責任方法和生產—消費者共同責任方法,并進一步總結了3大類方法下的多種估算方法;通過圖表、數據等方式分析了各類方法的原理、優點及局限性。通過已有的研究分析推斷,未來一段時間內生產者責任方法仍將是推薦的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方法。最后展望了我國國家和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研究方向。
發文機構: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 中國科學院大學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
關鍵詞:碳核算溫室氣體清單生產者責任方法消費者責任方法生產—消費者共同責任方法carbon accountinggreenhouse gas inventoryproducer responsibility methodconsumer responsi-bility methodshared responsibility method
分類號: X16[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