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宜構,周榕貞
摘要:1引言 近期,三明市人大和市政府通過調研,擬對市行政審批有關項目進行新的一輪行政審批體制改革。市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市氣象局雷擊風險評估范圍過大,要求縮小行政審批范圍,并取消防雷設計審核作為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如是這樣,勢必影響原有依賴行政審批政策支持的防雷技術服務的項目和范圍、影響氣象科技服務的收入、影響氣象事業的投入等。
發文機構:三明市氣象局 福建省氣象學會
關鍵詞:防雷工作氣象局行政審批雷擊風險評估建筑工程施工氣象科技服務體制改革前置條件
分類號: P451[天文地球—大氣科學及氣象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