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壘,曲晶,劉新民
摘要:國家對生態環境治理的重視使利益相關者在資本市場更加關注企業的環境信息披露,而機構投資者作為資本市場的重要力量,對監督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發揮重要作用。基于有限注意理論和信號理論,從投資組合視角,實證檢驗壓力抵制和壓力敏感兩種類型的機構投資者投資組合權重和投資組合集中度對環境信息披露的治理效果。借助2013年至2017年深、滬兩市A股主板高污染行業數據樣本,采用固定效應回歸模型對異質機構投資者投資組合參與環境信息披露治理的效果進行分析,運用雙重差分和工具變量法對研究結果進行內生性檢驗,并利用中介效應模型進一步探究異質機構投資者投資組合集中度對環境信息披露治理的傳導路徑。研究結果表明,機構投資者參與環境治理意愿受到其自身性質和投資組合的共同影響,壓力抵制的監督型機構投資者數量、比例和持股比例之和均與企業環境信息披露顯著正相關,且壓力抵制型機構投資者投資組合越集中越有利于提高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水平,具體表現為同時提升了貨幣型和非貨幣型環境信息披露水平,而壓力敏感型機構投資者卻表現出相反的治理效果;環境信息披露的改善提升了企業價值,為壓力抵制型機構投資者參與監督環境信息披露提供了動力,這種價值效應在貨幣型環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提升中表現得更加明顯。基于中介模型的檢驗,發現壓力抵制型機構投資者投資組合集中度可通過促進機構投資者實地調研和提高獨立董事有效性進一步改善企業環境信息披露質量。從投資組合視角豐富了異質機構投資者參與環境信息披露治理的研究,揭示了異質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行為證據,并挖掘了機構投資者投資組合的集中對改善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傳導路徑,為證監會引導異質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治理和促進企?
發文機構:中國海洋大學經濟學院 山東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青島農業大學管理學院
關鍵詞:環境信息披露異質機構投資者投資組合權重投資組合集中度中介效應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heterogeneous institutional investorportfolio weightportfolio concentrationmediating effect
分類號: F275[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