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全怡,郭卿
摘要:經營權與控制權分離引發的代理問題是催生獨立董事這一群體的制度根源。引入獨立董事制度,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是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是監管機構改善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舉措。獨立董事在本質上也是剩余索取者的代理人,與股東之間同樣存在代理問題。如何構建獨立董事激勵機制,使其與中小股東建立有效受托責任關系,是監管部門和實務界面臨的一大難題。以2002年至2015年滬、深兩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為樣本,使用手工配對法、Logit回歸和OLS回歸,采用進一步分析和一系列穩健性檢驗,從個人特征、公司特征和制度環境3個層面考察零薪酬獨立董事的影響因素,并從“追名”和“逐利”兩個角度對獨立董事履職動機進行探討。研究結果表明,從個人特征看,零薪酬更可能出現在獨立性較強的董事中;從公司特征看,零薪酬更可能出現在違規風險較低的公司;從制度環境看,零薪酬更可能出現在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地區。零薪酬獨立董事在出席董事會時也更加勤勉,以上結論與“追名”動機邏輯一致。進一步研究發現,會計背景的零薪酬獨立董事能進一步甄別出財務風險更高的公司;由于存在自選擇,零薪酬獨立董事任職公司的治理水平更高,其并未出具更多的否定意見。研究結果說明經濟和聲譽兩種激勵方式在不同獨立董事個體間發揮的作用差異較大。一方面,為獨立董事零薪酬現象提供了合理解釋,說明上市公司應當根據自身所處的制度環境、風險水平以及每位獨立董事的具體特征等設定差異化的薪酬水平;另一方面,也對監管部門完善獨立董事激勵機制、培育獨立董事人才市場具有現實的指導意義。
發文機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會計學院 中國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關鍵詞:獨立董事零薪酬履職動機“追名”“逐利”independent directorzero remunerationincentivesfamefortune
分類號: F275[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