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高良,李星,司毅,張睿
摘要:已有企業避稅行為影響因素的研究,鮮有涉及對企業社會網絡屬性的探討。作為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企業都不能獨立于其他企業單獨存在。連鎖董事的出現,在企業間建立了緊密的關系網絡,還為企業私有信息傳遞構建了一條非公開渠道,從而促進相似行為在企業間傳染。隨著中國企業現代董事會制度的建立,特別是獨立董事制度的引入,連鎖董事在中國上市公司中成為普遍現象。因此,從連鎖董事關系這一社會屬性視角研究企業避稅行為的傳染效應具有重要意義。在構建連鎖董事關系的基礎上,以2007年至2014年中國A股上市公司8732條公司年度觀測值為樣本,將公司有效稅率、賬稅差異和固定效應殘差法計算的賬稅差異作為避稅程度的測量指標.采用OLS回歸模型對避稅行為的傳染效應進行實證檢驗。研究結果表明,通過連鎖董事傳遞的成熟避稅經驗可以降低目標公司的避稅成本和管理者對避稅決策不利后果的擔憂,導致避稅行為在企業網絡間傳染。在控制內生性問題和替代性解釋后,結論依然穩健。進一步研究發現,避稅行為在同一地區的連鎖公司間更容易傳染,即傳染服從先內后外律。最后,與CFO相比,當連鎖董事為目標公司CEO時更能促進避稅行為傳染。以連鎖董事為視角的研究可以將企業的社會屬性納入到避稅行為影響因素的研究中,豐富避稅行為影響因素的研究視角。構建了企業針對連鎖董事信息傳遞的成本收益決策框架,完善了連鎖董事傳染效應的理論研究,對投資者和監管機構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發文機構:西安交通大學管理學院 香港城市大學商學院
關鍵詞:避稅行為傳染效應連鎖董事信息傳遞社會網絡屬性tax avoidancecontagion effectinterlocking directorsinformation transmissionsocial network attributes
分類號: F275[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