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浩洋,王滿,黃波
摘要:與管理會計中關于成本性態的經典線性假設不同,成本粘性表現為成本隨業務量上下變動時的非對稱性。從成本的構成要素及其特征的角度看,資本密集度和勞動力密集度均已被證明會加劇成本粘性。而探索采購環節中與供應商關系的集中程度和波動程度是否會對成本粘性產生影響并將其影響效果在不同的內部控制質量下進行比較也同樣具有重要意義。公司與供應商關系的集中程度和波動程度既會因信息機制而影響到調整成本,也會通過治理機制影響到代理成本,并最終作用于成本粘性。以成本粘性理論為基礎,從2010年至2015年中國滬、深兩市的上市公司中選定6 214個公司-年樣本,采用OLS回歸對內部控制質量和供應商關系如何影響成本粘性展開研究,并通過若干穩健性檢驗提高結論的可靠性。研究結果表明,較高的供應商集中程度可以減弱成本粘性,而較大的供應商波動程度卻會加劇成本粘性;高質量的內部控制可以顯著地緩解供應商波動程度對成本粘性的加劇作用,而其在供應商集中程度與成本粘性之間卻并未發揮顯著作用。進一步將樣本按照產權性質分組后還發現,相較于非國有企業,國有企業的供應商集中程度對成本粘性有更大的減弱作用,而供應商波動程度對成本粘性的加劇作用也會有所緩解。公司在采購環節保持的供應商關系同樣會對成本粘性產生重要影響,并會因內部控制質量或產權性質的不同而有所差異。研究結果不僅在一定程度上豐富了從成本構成要素這一角度對成本粘性的研究,也為中國上市公司實現“去產能、減成本”的目標提供可選擇路徑。
發文機構:東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
關鍵詞:成本粘性供應商集中程度供應商波動程度內部控制質量產權性質cost stickinesssupplier's concentrationsupplier's fluctuationinternal control qualitystate ownership
分類號: F275[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