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葉勇,黃雷
摘要:運用La Porta等的終極產權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主體進行分類,通過追蹤上市公司終極控制股東發現,控制股東投入的現金流顯著小于其獲得的控制權,通過對中國上市公司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上市公司進行比較分析可知,不同法系國家和地區上市公司的平均現金流量權、控制權及現金流量權與控制權的偏離是有較大區別的,且反董事權利指數較高的國家和地區上市公司的控制股東控制該公司的控制權要遠低于反董事權利指數低的國家和地區。
發文機構:西南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西南財經大學博士后流動站
關鍵詞:終極控制權現金流量權法系上市公司ultimate controlling rightscash flowlaw systemlisted companies
分類號: F270[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