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2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34號令,公布了《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工程中心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協調工程中心建設及運行管理相關工作。新辦法規定了建設工程中心的宗旨和主要目的、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務、責任與義務;規范了申報、組建、評價等管理行為,擬申請工程中心組建的實施主體單位應具備的條件和3年籌建期的工作等,每3年一次的優勝劣汰、動態調整的運行評價制度要求,稱號撤銷和享受國家支持的科技創新進口稅收等政策取消的相關情形等。新辦法指出,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參照該辦法進行管理,不享受該辦法規定的支持政策。
關鍵詞:國家發展改革委工程實驗室國家創新體系國家發改委籌建期實施主體建設工程工程研究中心
分類號: F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