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旭霞,李潔瑜,朱鵬
摘要:轉基因食品監管既關系到轉基因食品產業的發展,也與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息息相關。目前世界范圍內轉基因食品監管主要存在三種法律制度:美國、歐盟和日本的轉基因食品監管制度。通過對美、歐、日轉基因食品監管原則、監管主體、標識制度等的比較分析,了解三種制度存在差異的原因,從而得出啟示:我國在轉基因食品監管時也應立足我國利益保護,從我國傳統文化和民眾觀念的實際出發,選擇合適的監管模式,進行適度監管。
發文機構:華中農業大學文法學院
關鍵詞:轉基因食品監管原則監管模式標識制度適度監管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regulatory appropriate regulation principlescontrol modeidentification system
分類號: D922.6[政治法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