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松原
摘要: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是每一位公民需要共同擔負的責任,改革開放之后,我國經濟迅速發展,但環境污染也更加突出,更有一些企業和公民為了謀取私利不惜以損害環境為代價鋌而走險甚至不惜犯罪。為阻止這種經濟的發展與保護環境不協調的經濟發展形式,以求加強對廣大民眾的規制,實現保護環境以及經濟發展達成相對統一,既要金山銀山,又要綠水青山的綠色發展理念,我國正在逐漸完善環境刑事立法。本文主要從分析環境污染犯罪這一現象入手,談談我國有關方面的立法現狀及完善措施。
發文機構: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第一中學
關鍵詞:環境污染立法現狀犯罪經濟發展保護環境環境刑事立法改革開放綠色發展
分類號: D922.291[政治法律—經濟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