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柴俊艷
摘要:目前生產性服務業是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的對象,金融業則是生產性服務業的代表行業。我國實施營改增從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我國營業稅制重復征稅的問題,成為未來金融業發展的大趨勢。營業稅、所得稅為主體的金融稅制框架已經初步形成。1994年稅務改革在我國的實施使營業稅得以推行,2010年首次在的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上提出我國要在“十二五”期間“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市開啟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率先在上海的交通運輸業和一部分現代服務業應用起來,2012年下半年又有北京、安徽、江蘇等十省市也加入試點,截止2013年2月,上海參加營改增的試點已有102.8萬戶企業,減少企業稅收負擔達426.3億;同月河南、山東、湖南等地正式提交了加入試點的申請,同年8月,增值稅改革在全國范圍內開始實行。
發文機構:山西財經大學
關鍵詞:金融企業新一輪稅制改革增值稅改革生產性服務業金融業發展財稅體制改革企業稅收負擔“十二五”
分類號: F832.3[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