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建筑施工行業,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實施的情況屢見不鮮,該行為是否應認定為轉包,在業內一直存在不同的說法和認識。2017年,住建部曾向全國人大法工委發出請示函,全國人大法工委作出《對建筑施工企業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實施是否屬于轉包以及行政處罰兩年追溯期認定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法工辦發[2017]223號,以下簡稱《意見》)認為。
關鍵詞:行政處罰建筑施工行業建筑施工企業母公司子公司全國人大法工委追溯期法律適用問題
分類號: D922.297[政治法律—經濟法學]F426.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