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住建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明確規定,主要工程材料、設備、人工價格與招標時基期價相比,波動幅度超過合同約定幅度的部分,風險由建設單位承擔。1、施工、設計資質可互認:鼓勵施工單位申請取得工程設計資質,具有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的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設計、施工業績申報。
關鍵詞:國家發展改革委甲級資質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總承包資質施工單位房屋建筑設計資質
分類號: F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