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以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聯合印發《山東省實施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對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投保與承保、責任范圍、風險評估與排查、理賠程序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涵蓋石油和天然氣開采、基礎化學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學藥品原料制造等環境高風險企業,自3月1日起施行。
關鍵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金融監督管理合成材料理賠程序生態環境《辦法》風險評估石油和天然氣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