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鄒小燕
摘要:業務創新堅持取勝1999年,中國某貿易公司與菲律賓買方簽訂了高鉻鋼球項目的出口合同。菲律賓土地銀行開出2張以該公司為受益人的3年遠期信用證,美國運通銀行馬尼拉分行為保兌行,美國運通銀行香港分行和中信實業銀行為通知行。買方在信用證項下憑出口商出具的每3個月一期的遠期匯票進行支付。
發文機構:不詳
關鍵詞:中信實業銀行美國運通銀行遠期匯票遠期信用證保兌行出口合同受益人業務創新
分類號: F832.6[經濟管理—金融學]F752.6[經濟管理—國際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