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2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意見稿提出:控制高耗能行業產能規模。從2021年起,不再審批焦炭(蘭炭)、電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燒堿、純堿、磷銨、黃磷、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超高功率以下石墨電極、鋼鐵(已進入產能置換公示階段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鐵合金、電解鋁、氧化鋁(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除外)、藍寶石、無下游轉化的多晶硅、單晶硅等新增產能項目,確有必要建設的,須在區內實施產能和能耗減量置換。除國家規劃布局和自治區延鏈補鏈的現代煤化工項目外,“十四五”期間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現代煤化工項目。合理有序控制數據中心建設規模,嚴禁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
關鍵詞:征求意見稿平板玻璃虛擬貨幣超高功率現代煤化工石墨電極高鋁粉煤灰純堿
分類號: F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