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化工 · 2021年第1期45-45,共1頁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 2月1日起施行

    摘要:2020年12月25日,生態環境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將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交易產品為碳排放配額,生態環境部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適時增加其他交易產品。碳排放權交易應當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進行,可以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

    關鍵詞:部務會議碳排放權交易生態環境協議轉讓碳排放配額國家有關規定施行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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