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超峰,薛美琴
摘要:適度治理規模是實現基層社會治理有效的條件,治理單元重構則是規模調整的主要方式。重構治理單元并不是新舊單元間的替代,而是新舊單元之間的層疊。通過對浙江溫市海鎮新村融合案例觀察,發現融合后的新村形成了差序化的治理單元,道義半徑、產權半徑、服務半徑內嵌其中。在不同半徑內,治理主體通過動員技術、整合技術、分配機制和參與機制來調適治理技術與治理任務之間的張力,從而影響治理單元的有效性。新治理單元通過對舊治理單元的有效銜接,并借助半徑機制來調適差序治理單元,從而為鄉村振興提供有效治理空間。
發文機構:南京林業大學人文學院 南京理工大學公共事務學院
關鍵詞:新村融合治理單元鄉村振興差序單元治理調適
分類號: C916[經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