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嘯,郭祥
摘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依托,其治理模式的創新研究具有重要現實意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是以經濟功能為首要功能、以資本為聯結紐帶、"政經分離"、跨區域的綜合型營利性法人組織;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可以代理行使集體資本的所有權、對集體資本成員資格的認定權、集體資本收益的分配權等權力。權力機構設計的重點在于集體資本份額的確定及其權力的行使;市場化選聘核心管理人員和建立多重審計制度是構建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的重要手段。構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治理模式旨在培育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
發文機構:西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 四川輕化工大學管理學院
關鍵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功能多元資本共治市場化運作
分類號: F321.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