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越,宋雨,賴虹宇
摘要:《土地管理法》修訂后,征地中的公私利益平衡和相關的救濟程序成為熱議話題。首先,征地往往伴隨著公共利益和商業利益的交織,如何判定公共利益的存在是征地的前提條件。其次,如何建立公平合理補償的標準和公平的征地程序則是平衡公私利益的法治保障手段。再次,如何界定征地中的法律主體則是如何分配征地利益的關鍵因素。
發文機構: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農地征收土地承包經營權公共利益成片開發征地補償協議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