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明紅
摘要:本文將“地權-地租”的互動納入“復合產權”的分析框架運用于成都集體土地入市收益分配案例的分析。本文認為:第一,中國農地產權制度朝著市場經濟決定產權規則的方向演進,使其具有“土地使用權私有化”的特征。第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直接入市”模式釋放了土地潛能,確保農民能分享更多的級差地租收益。改革要堅持農村土地公有性質,拓寬農村建設用地產權權能,允許其在更大范圍內直接入市以及賦予更多入市方式,以實現將農地“非農化”使用權和收益權界定給農民集體和個人。
發文機構:四川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
關鍵詞:農地“非農化”土地增值收益復合產權級差地租
分類號: F320.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