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偉,王微
摘要:基于制度分析視角,本文考察了新中國成立至今的農業結構偏差演變及其內在原因。結果表明:農村改革前我國農業結構偏差的形成演變與重工業化戰略、統購統銷體制、人口下放政策和戶籍政策有關;農村改革后的農業結構性偏差與政府對農業投入不足、戶籍制度改革滯后以及分稅制改革有關。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農村稅費改革雖有助于縮小我國農業結構偏差,但國際市場沖擊、農村人口外流和老齡化、農村互聯網與人工智能發展滯后均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中國農業結構偏差。新時期政府應進一步打通城鄉要素流動渠道,有序推動市民化進程,營造城鄉居民共同促進鄉村振興的新局面;同時,還應調整財政政策,加大對農村教育投入,健全農民利益表達機制。
發文機構:安徽大學經濟學院
關鍵詞:農業結構偏差經濟體制制度分析
分類號: F32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