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明
摘要:股權配置作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核心環節,其是否公平合理直接決定著改革的整體效度。"權利與義務對等"的股權配置模式為股權配置的公平實現形式提供了有效探索。該模式打破了股權配置實踐中的平均化趨勢,將集體義務作為股權設置和分配的基礎標準,集體成員依據所履行的不同類型集體義務程度獲得相應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與義務對等的股權配置模式,不僅明確了勞動貢獻在集體經濟中的主體地位,確保了股權配置的公平性,還在增強成員與集體間利益聯結的同時,進一步強化了農村集體內在的社會組織聯結,更有利于體現農村集體"合"的特征。
發文機構: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
關鍵詞:農村集體產權改革股權配置權利與義務公平性
分類號: F32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