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帆,李苑玉
摘要:隨著城鄉一體化建設的發展,城鄉資源要素流動的需求對農村宅基地的居住保障提出了挑戰,財產性已經成為宅基地的內生功能和農民的內在訴求。財產價值只有在自由流轉中才能得以體現,然而,目前的正式制度不能為宅基地流轉提供合法性支持,部分農民只能被動轉向“灰色交易”市場。事實上,無論是基于宅基地價值屬性,還是宅基地低效利用現狀與鄉村振興的實踐訴求,都倒逼我們對忽視財產價值的制度導向進行反思和重新研判。宅基地“三權分置”的政策取向是“穩中求活”,其中“穩”所強調的保障性與“活”指向的財產性分別表達了資格權和使用權的權利蘊含。基于宅基地多元主體的利益衡量,應當以宅基地使用權為中心進行權利配置,包括擴大使用權主體范圍、拓展使用權行使方式、設置使用權權利期限、明確使用權用途限制、平衡使用權利益分配。
發文機構:西南政法大學中國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關鍵詞:宅基地“三權分置”宅基地使用權利益衡量權利配置
分類號: F32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