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家琪,林森
摘要:我國農村土地權利歷經了農民土地私有權及人民公社集體土地所有權“一權”;集體農地所有權與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離的“兩權”;集體農村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權與土地經營權分置的“三權”。與農村土地權利相適應的農業生產經營模式,歷經了農民家庭分散經營、人民公社統一經營、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在多種農村土地權利和農業生產經營模式中,最為科學的是將農村土地按用途分類,實行農用地“三權分置”;與“三權分置”相適應的是現在各地農村正在逐漸轉向的“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經營模式。
發文機構:廣州商學院法學院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關鍵詞:農村土地權利"三權分置""兩權分離"農業生產經營模式
分類號: F320.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