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陸林,劉烊銘
摘要:促進農民福利改善和共同富裕是政府主導鄉村旅游開發的根本目的,而收入的持續增加是鄉村旅游開發過程中的農民核心利益。從農民收入結構角度出發,以云南KY小鎮鄉村旅游開發項目實踐為例對其收入效應和利益保護進行研究。研究結果表明:政府主導鄉村旅游開發短期內可以增加平均意義上的農民收入,但卻難以持續,而社區賦權、個體賦能和治理結構優化是農民利益保護的關鍵舉措。
發文機構:西南大學文化與社會發展學院
關鍵詞:鄉村旅游農民收入可行能力少數民族地區
分類號: F590.75[經濟管理—旅游管理][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