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杰,陳彬森,靳景玉
摘要: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的治理機制設計影響了其風險管控。本文選取的山東試點的典型案例佳福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總體風險較小,但是內部社員參與積極性低,總體規模小。造成這一治理困境的表面原因在于規模邊界小,承諾制導致借款不方便,領辦人、投資人和托管銀行利益分配不合理導致參與積極性不高;深層次原因在于:監管權責不對等導致對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采取了剛性治理,忽視了投資者和領辦主體的柔性治理作用。因此,本文提出了剛性治理和柔性治理相結合來實現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的風險管控。
發文機構:重慶工商大學長江上游經濟研究中心 重慶工商大學財政金融學院
關鍵詞: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風險管控柔性治理剛性治理
分類號: F32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