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海燕,毛瑞華,朱軍
摘要:社會資本引入借貸合約的研究基本集中于團體貸款,然而團體貸款沒有解決根據財富篩選借款人的問題。本文專注于個人貸款合約,通過社會資本函數的設定以及抵押貸款模型構建,分析在農村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和不可執行合同環境下,引入社會資本抵押時滿足激勵相容條件的銀行貸款策略最優解。研究表明:(1)缺乏經濟抵押擔保從而在傳統貸款方式下無法獲得貸款的窮人,社會資本的功能對他們行為形成有效約束。基于此,貸款機構可設定嚴格的紀律縮小借款者行動空間,解決激勵不相容。(2)在使用社會資本發放貸款時,貸款機構應改變已有的單一使用結構性社會資本的方法,通過提高認知性社會資本的權重,讓農村社會信用環境逐步發展,讓守信的貧困農戶能夠獲得發展機會,真正解決窮人貸款難題。
發文機構:西南民族大學經濟學院
關鍵詞:社會資本社會抵押激勵相容
分類號: F832.4[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