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銳,付悅
摘要:農村公共品有兩大問題,即從何處獲得供給資源及如何實現公平和效率。農業稅時期,國家供給責任不清晰,農民供給任務過重,基層治理出現問題;后稅費時期,國家強化供給責任,無論項目化管理技術,抑或向市場購買服務,均存在基層實踐問題。如果允許縣域適度整合項目資金,以村社集體為載體輸入項目,能實現農村公共晶供給目標。
發文機構: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農村公共品供給機制變遷基層治理合作供給
分類號: F320.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