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彥麗,胡一寧,郗悅平
摘要:雖然中國農民對合作社的需求意愿毋庸置疑,但是從合作意愿到行為的轉換,還需要滿足一系列前提條件。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約束條件和制度障礙在于社員缺乏合作理念和民主精神、兼業小農難以采取有效的集體行動、以業緣為基礎的制度設計未能充分考慮兼業小農的合作需求、過早面對產業縱向一體化浪潮對資金的迫切需求、允許異質性社員共組合作社卻未提供防止合作社異化的制度安排。未來幾十年,中國將保持規模農場與兼業小農并存的局面,應當重視引導新型職業農民對專業合作社的有效需求,同時嘗試以地緣為基礎的綜合性合作社為兼業小農提供服務,并從制度和政策供給兩方面拓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空間.
發文機構:河北經貿大學農民合作社研究中心 河北經貿大學商學院 河北省農業廳農經處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異化合作意愿制度障礙
分類號: F325[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