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曲延春,陳浩彬
摘要:推進農村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化對于維護農民根本利益、實現農村社會有效治理具有重要意義。發展農村基層協商民主,關鍵在于實現制度化。當前,我國農村基層協商民主還存在制度供給不足、監督問責機制缺失、農民主體理性不足以及基層干部協商民主意識不強等實踐困境。推進農村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化,應完善基層社會的協商參與機制,健全法律法規,保障基層群眾的協商權利,實行有效監督,建立問責機制,培育農民理性精神,增強基層干部協商民主素質,切實推進農村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化建設.
發文機構:山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農村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化問責機制
分類號: D422.6[政治法律—政治學][政治法律—國際共產主義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