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啟靖,過建春
摘要:土地產權制度改革與我國新型城鎮化所要求的“高質量”與“高效益”存在邏輯上的對應關系。歷史經驗已經表明,不同階段的土地改革為土地用途的轉換和城鎮化的向前推進提供了基礎性條件,從而在不同階段為我國城鎮化進程和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改革紅利黟;在土地產權界定模糊、土地征收補償機制滯后以及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結構不合理等城鎮化現狀下,進行農地流轉制度改革、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制度改革以及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結構改革等應當成為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土地產權制度改革的有效舉措。
發文機構:四川大學經濟學院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 海南師范大學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土地產權改革紅利
分類號: F30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