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俊
摘要:農村股份合作社是在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產生發展出來的一種新型經濟實體,兼具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特點,對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推進土地流轉。盤活農業資產均發揮出積極作用。但由于理論研究和立法的明顯滯后,其財產權利的法律保障仍然面臨著權屬模糊、內部人控制、權能不完整等一系列問題,給農村股份合作社的發展帶來不確定性和風險性等隱患。要切實保障農民成員的財產權利,其邏輯起點應建立在準確界定農村股份合作社的產權范圍。明晰股份合作社產權結構的基礎之上。
發文機構:重慶大學法學院 東華理工大學文法學院
關鍵詞:農村股份合作社資產類型財產權結構法律完善
分類號: F32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