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村經濟 · 2017年第1期35-42,共8頁

    承包經營權再分離的繼承問題研究

    作者:王廷勇,楊遂全

    摘要:在以流轉為基本特征的土地制度改革下,承包經營權再分離為承包權與經營權進而形成“三權分置”是對農村生產關系應然和必然的體現和反映。市場化條件下的承包權、經營權是一種以土地使用權為載體的具有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性質但又不包括土地所有權的新型物權,但由于受到土地所有權的約束和限制而具有其特殊性,可以有限制條件繼承。因此,未來立法或修法應以政策為導向、以維護農民根本利益為核心、以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為原則來合理界定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繼承權的關系。同時,應以農用地性質不變和土地規模化經營相統一的原則來推進承包權、經營權有條件繼承,也應以承包期限為基礎、繼承主體為核心,不斷完善承包權、經營權平等繼承的相關法律法規。

    發文機構:四川大學經濟學院 四川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承包權經營權再分離繼承

    分類號: F301.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來源期刊
    農村經濟

    農村經濟

    Rural Economy
    • CSSCI
    • 北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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