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欣
摘要:家庭農場是新型農業經營組織形式,代表著現代農業規模化發展的方向,區別于小農經濟背景下單一家庭完全依賴自身資源獨自耕種的模式,家庭農場是由多主體力量共同參與的結合體,家庭農場主、土地流出戶、村委會是家庭農場經營組織形式中主要的參與主體。通過分析參與主體不同的目標取向與社會效益,發現在家庭農場中,家庭農場主需要獲利,土地流出戶要求保障,村委會要行使權力,基于不同目標取向,各主體的行為對家庭農場的發展與農村社會的演變產生了促進或者破壞的社會效益。家庭農場主成為農村致富帶頭人,穩定了農業種植行為;土地流出戶追求流轉利益最大化,破壞了鄉村人際關系;村委會在家庭農場建設中收獲了政治利益,但其尋租行為帶來了村民信任危機。因此,為了促進家庭農場健康有序地發展,政府要從微觀角度出發,更多考慮參與主體目標與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合理制定適合三個主體共同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
發文機構: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
關鍵詞:家庭農場參與主體目標社會效益
分類號: F321.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