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霞,何真,龔勇
摘要: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規定:“改善農村金融服務,鼓勵社會資本投向新農村建設”。但是,與正規金融相比,民間金融運行的環境更趨近于具有競爭的市場,契約自由在其中起到主導作用,制度建設往往跟不上民間金融在實踐中的變化和發展。因而,通過對農村土地利用中民間金融的運行形式的觀察,在農村的實際中觀察民間金融的運行狀況,可以發現一套有別于正規金融的治理邏輯,即:超越正規金融監管和發展邏輯,尊重市場機制在土地利用中對于民間金融的利用,并設置底線思維,控制其負面作用。
發文機構: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機關黨校 西南民族大學法學院 民生銀行宜賓分行
關鍵詞:土地利用民間金融法律治理
分類號: F323.9[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