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宇龍
摘要: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自2007年生效實施起,在我國農村地區充分發揮了其調動農戶發展農村新型經濟,提高生產力,整合優勢資源及擴大生產規模的重要作用。四川省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之后,相繼出臺各項地方性法規,地方行政規章,并根據四川省實際發展要求做出了政策調整和保障工作。通過對四川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實證調研,諸如立法目的跑偏、法律調整對象范圍過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法律地位缺失等問題逐漸凸顯,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提出具體的法律建議,針對性地補充與修改勢在必行。
發文機構:四川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實證調查法律建議
分類號: F321.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