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村經濟 · 2016年第5期30-34,共5頁

    論責令賠償生態環境損害

    作者:況文婷,梅鳳喬

    摘要:從完善生態環境損害救濟路徑的角度,宜確立責令賠償生態環境損害這一責任形式。其必要性在于,當前生態環境損害民事、行政救濟削度不足以滿足及時徹底救濟生態環境損害的需要,其可行性在于,“損害擔責”原則與責令賠償國家損失的相關立法為其提供了法律依據,責令改正,環境行政代履行為其奠定了制度基礎。

    發文機構: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關鍵詞:生態環境損害責令賠償行政命令行政責任形式

    分類號: D912.6[政治法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政治法律—法學]

    來源期刊
    農村經濟

    農村經濟

    Rural Economy
    • CSSCI
    • 北大核心
    注:學術社僅提供期刊論文索引,查看正文請前往相應的收錄平臺查閱
    相關文章
    性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