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欣慧,任大鵬
摘要:本文從實踐中的案例出發,發現合作社通過購買保險、提取公積金、延伸產業鏈條等方式化解生產經營風險,而這些方式依賴于合作社的核心成員出資和自身的盈利能力,就意味著核心成員的出資和貢獻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通過經濟法學中的責權利相統一原則說明合作社核心成員通過平衡機制獲取利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卻是違背合作社風險共擔機制的質的規定性;最后提出平衡合作社成員間的風險責任關系的建議。
發文機構:中國農業大學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化解風險責任關系
分類號: F321.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