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村經濟 · 2015年第3期3-6,共4頁

    關于賦予農民宅基地使用權更加完整權能的探析

    作者:崔紅志

    摘要:目前,我國農民宅基地使用權不能用作抵押和擔保品,流轉受限。本文基于我國社會經濟環境變化的現實,從增加農民財產收入和提高農村宅基地利用效率相結合的角度,論證了賦予農民宅基地使用權抵押、擔保和轉讓權能的必要性,進而提出了未來的改革方向和改革路徑。

    發文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

    關鍵詞: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完整權能改革方向

    分類號: F323.2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來源期刊
    農村經濟

    農村經濟

    Rural Economy
    • CSSCI
    • 北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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