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金縱橫 · 2004年第4期 41-43,共3頁

    學習貫徹銀行業“三法”努力提高依法經營管理水平

    作者:陳廷弼

    摘要:新修訂的《商業銀行法》、《人民銀行法》和第一部《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是銀行業規范經營管理、市場公平競爭的根本大法,特別是于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自2004年2月1日起實施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是完善我國金融法律體系的重要法律法規,是我國金融法制建設的

    發文機構:農行吉林省松原市分行

    關鍵詞:《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人民銀行法》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本大法新修訂學習貫徹金融法制建設依法經營管理市場公平競爭規范經營

    分類號: F832[經濟管理—金融學]D922[政治法律—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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