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萍
摘要:我國制定的《信托法》并未禁止將土地作為一種信托產品進行管理,并且《信托法》中亦有涉及信托登記的條款,因此農地信托登記是具有存在的法律空間的。但是《信托法》并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登記制度,登記流程與登記內容等都存在問題,缺乏實際可操作性。本文旨在討論信托財產與農地之間的聯系,依照現有法律規定,對我國農地信托財產權登記制度提出構想,以促進相關政策早日出臺。
發文機構: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關鍵詞:農地信托財產登記制度
分類號: F123.7[經濟管理—世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