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以馨,呂開宇,湯文雪,畢盛
摘要:收入保險具有防范產量與價格雙重風險的功能,推行花生收入保險對于宏觀上提高我國食用油安全水平和微觀上保障種植戶持久穩定收益意義重大、影響深遠。以河南省南陽市、開封市、駐馬店市等三大花生主產市為例,利用1993-2016年各市花生單產數據和全省花生市場收購價格數據,在說明花生具備實施收入保險的基本條件后,采用Copula函數和蒙特卡洛方法,分別厘定了各市花生收入保險費率。結果表明:花生單產與價格間存在顯著的負相關,南陽市、開封市、駐馬店市花生收入保險的費率存在顯著差異,在40%~100%的保障水平下分別為2.1%~17.8%、1.6%~12.5%和3.8%~16.9%,各地費率都隨保障水平的下降而顯著地下降;在相同的保障水平下,花生收入保險的費率與保費均低于成本保險,且能夠為農戶提供更高的風險保障水平。據此,提出未來要加快構建區域性花生收入保險體系,設定差異化且合理的風險保障水平。
發文機構: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 中國農業大學理學院
關鍵詞:收入保險費率厘定花生產業COPULA函數蒙特卡洛抽樣income insurancepremium rate determiningpeanut industryCopula functionMonte Carlo simulation
分類號: F061.3[經濟管理—政治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