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麗,李崇光,張俊
摘要: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是農民合作社實現規范化建設的基礎,但合作社利益分配向核心成員傾斜的現象比比皆是,根據權責利相統一的原則,究其根本是普通成員即社員農戶風險共擔不足。為促進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找出合作社社員農戶風險共擔不足的原因,從認知和行為兩個維度判斷農戶風險共擔不足是認知不夠還是行為缺失,并在此判斷的基礎上,采用相關性分析和有序Logistic回歸分析,找出影響農戶風險共擔行為的因素。結果表明,風險共擔認知和行為不顯著相關,認同與合作社風險共擔的農戶占83.33%,但有65.75%的普通社員農戶沒有采取資本風險共擔行為,合作社的風險主要由核心社員承擔。導致農戶風險共擔不足的原因不是農戶的風險共擔認知水平不高,而是農戶自身資源有限,即收入水平較低、合作社中占股較少和身份邊緣化是其采取風險共擔行為的主要障礙。并且,合作社成員賬戶的缺失會直接導致農戶不采取風險共擔行為。因此,建議合作社在吸納社員時注重其資本參與以促進成員之間均衡發展,并規范合作社的財務管理,為每個成員建立規范的成員賬戶。
發文機構:華中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湖北經濟學院工商管理學院
關鍵詞:農民合作社社員農戶風險共擔認知風險共擔行為有序Logistic回歸cooperativesfarmer memberscognition of risk sharingbehaviors of risk sharingOrderly Logistic Regression
分類號: F306.4[經濟管理—產業經濟]